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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3月3日全国ldquo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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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失俗称耳聋,常表现为患者不同程度的听声不清、辨音不明。如果发生于新生儿或婴幼儿可能导致语言发育、认知等功能障碍;如果发生于儿童或者成年人,可能影响人际沟通交往能力,进一步给生活及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耳聋可能发生于个体整个生命周期内,因而预防应该贯彻于生命从起始到最终整个历程,定期做好听力检查,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康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预防应从婚检、备孕开始

耳聋基因检测

遗传性耳聋患者约占所有的耳聋病人的50%。

由于遗传方式比较复杂,有的表现为垂直传递,有的表现为水平传递;

有的是连续发病,有的是隔代遗传;

有的父母听力正常,但子女听力障碍,也有的父母耳聋,子女听力正常。

因此遗传性聋的准确判断往往比较困难,有时会被其他症状所掩盖,对于即将构建家庭及生育孩子的人群,家族史的追踪就显得十分重要。

而耳聋基因检测技术的成熟发展,也有助于部分遗传性耳聋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预防应减少可能危险因素的暴露或接触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0~6岁听力残疾的主要致残原因,除不明原因外依次为遗传、母孕期病*感染、新生儿窒息、药物性耳聋、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儿。

60岁及以上人群主要致残原因依次为老年性耳聋、中耳炎、全身性疾病、噪声和爆震及药物性耳聋等。

农村与城市致残原因构成比较,农村高于城市的有原因不明性耳聋、中耳炎、遗传性耳聋、传染性疾病、母孕期病*感染及新生儿窒息,而城市均高于农村的有噪声和爆震、药物中*及全身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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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寄生虫病可通过宠物如猫、狗等传播于人类,应该减少备孕前期及孕期这类传染源的接触;

母亲怀孕期间,感染了某些病源微生物,如风疹病*、麻疹病*、单纯疱疹病*、带状疱疹病*、巨细胞病*、流感杆菌、梅*螺旋体等均可导致胎儿听觉器官的发育异常。

其中侵袭力最强的是风疹病*,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母体感染了风疹,新生儿出现耳聋的概率可达60%;

常见的对听觉损害严重的传染病还有流脑、伤寒、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病*性肝炎、病*性肺炎、脊髓灰质炎等;

虽然近年来,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感染性聋的发病率已有大幅度下降,但是这种耳聋的程度一般都比较重,且难以治疗,仍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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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怀孕期间,如果患有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严重的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一氧化碳中*、酒精中*以及有重大精神创伤、严重营养不良等也可能造成胎儿听力障碍,应该加强妊娠期的监测、干预及预防,降低妊娠并发症的对胎儿的影响,并创造良好的孕期心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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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足37周产出的新生儿,称早产儿。出生时体重不足g,则称为低体重儿,大量的临床资料所证明,早产儿及低体重儿更容易出现听力障碍;

正常新生儿出生后2~3天,开始出现*疸,10~14天后消退,称为生理性*疸,如果*疸出现过早或消退过晚成为病理性*疸,是由于血液中的胆红素浓度过高造成的,这种病理状态如不及时纠正,会出现神经系统的损伤,如累及听觉神经,则可导致感觉神经性耳聋,应引起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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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出生时不顺利,被迫使用了引产器械如胎头吸引器、产钳等导致头颅外伤,或引产手法过于粗暴,也可损伤听觉器官或听觉中枢,导致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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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严重窒息供氧不足时,首先受到影响的是听觉器官,所以产程长短、催产药物的使用、羊水中有无胎粪、生后有无脐带绕颈、皮肤有无青紫、多长时间会哭叫等出生时的细节应被充分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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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因药致聋公益广告,点击观看

近年来,药物中*性耳聋的发病率呈现上升趋势。

目前临床上仍在使用的耳*性药物有以下种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小诺霉素、新霉素、拖布霉素、洁霉素等。非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如氯霉素、紫霉素、红霉素、万古霉素等。水杨酸盐如阿司匹林、非那西汀、保泰松等。利尿剂如速尿、利尿酸、贡撒利等。抗肿瘤药及中药如乌头碱、重金属盐(贡、铅、砷等)。

上述药物应尽量避免使用,必须使用时,一定要在用前仔细询问家族史,以排除家族特异性;

使用时要严格掌握剂量和方法,使用中要严密注意不良反应并定期测查听力,一旦出现耳鸣、耳聋、面部蚁行感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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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噪声和爆震引起的耳聋为噪音性耳聋。突然出现的高强度爆炸声以及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均可造成内耳毛细胞的伤害,导致暂时或永久性听力下降,而随身听、MP3等声音过大也可损伤听力应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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